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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網路購物不小心買到假貨怎麼辦?

現在網路購物非常方便,許多購物網站甚至能讓您早上下單,下午就收到商品。如此便利的購物模式自然吸引了許多消費者,也改變了消費型態。

但因為網路購物事前我們無法看到商品,因此常有不肖業者打著國外代購、特價出清等方式賣“仿冒品”給消費者。而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往往懊惱不已,打去要求退貨或是想告對方詐欺,但賣家卻虛與委蛇,推卸責任堅持不退貨。

今天公民會客室要教大家幾個方法,預防自己買到假貨以及在不幸買到假貨時的處理方式。
假貨(仿冒品)的販賣已經違反商標法的規定,且該行為屬於「非告訴乃論」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公訴罪(商標法第95條以下)。也就是說,賣家不僅會受到被仿冒公司的民事上的求償(商標法第68條以下),也會面臨到刑事罰則。

當您購買到假貨時,首先我們必須先“證明”那是假貨,雖然我們可能直覺認為這就是假貨,但我們仍需要向原廠取得鑑定結果,您可以聯絡原廠並請他們開立證明。同時,我們也要保留購買到商品的一切內容物,像是偽造的保證書或是保固卡。

接著我們向警方報案並向檢方告訴、告發,同時聲請向宅配公司凍結代收款。這個動作可以大幅增加自己取回已付款項的機會,但要越快越好。

之後,我們就可以等待賣家將款項退還給您,如果幾天後賣家仍沒有動作,除了敦促警方加快辦案程序外,也可以準備進行法律程序。

但這樣對一般消費者來說確實比較麻煩,所以追根究柢就是要降低自己買到假貨的機率。

我們應該向指定經銷商購買商品,或要求賣家先提出購買證明及保證書,同時不要抱持貪小便宜的心態購買價格不符常理的商品。

另外,如果賣家的網站是設在國外,那將不利於我們後續法律程序的執行,也更難追回款項,因此我們可以先用以下網站查詢網站註冊者是否位於國內。
http://www.whois365.com/tw/

也提醒大家盡量別向來路不明或的賣家購買商品,同時提高自己的警覺性。當不幸購買到仿冒品時,也應該積極行動不要姑息犯罪行為,讓不肖業者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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