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文章

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颱風天老闆可以叫你上班嗎?

因職業上的需求及特殊性,有些勞工在颱風天期間,儘管主管機關已經宣布該縣市停止上班上課,仍被雇主要求上班。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呢?
又如果受僱人真的因天然災害無法前往上班地點時該如何向雇主主張已保障自身的權益呢?

颱風假對許多職業來說往往遙不可及,像是相關的維修技師或是急診室的醫護人員、媒體工作者甚至連鎖超商員工總仍在颱風天期間繼續為大家服務。

其實依據勞動部公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資雙方在出勤前達成約定,雇主在颱風天甚至是颱風假期間,請受僱人來上班並不違法。且如果工作場所在天然災害發生時,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雇主或該場所負責人應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不過,受僱人如果面臨到以下三種狀況任一種時,可以向雇主表示自己無法上班,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受僱人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工作地點由主管機關宣布當天停止上班
2.因風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原因,致勞工遲到或無法出門
3.在上班途中勢必會經過的地區已經宣布當天停止上班

所以,各位勞工朋友應該以自身安全為最大考量來決定是否要在天然災害發生時外出工作,並可利用上揭法條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而雇主也應考量風雨狀況及同仁安危,盡可能不要要求同仁在天然災害發生時外出上班。
公民會客室也提醒各位雇主,如果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的罰鍰,也請各位雇主特別留意!
最後我們也讓我們一起謝謝所有在颱風天仍辛苦在工作崗位上努力的夥伴吧!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911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