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受僱人的權利,並強化其在僱傭關係中的契約地位,我國於民國73年7月30日制定公布勞動基準法。其中為了保障勞工不被無端剝奪工作機會,對於資遣相關的行為也有明文規定。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 條、第13條但書、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1款、第3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或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第2款至第4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雇主應依法給付勞工資遣費。
我們可以依照上述的法律規定主張自己的權利,當符合相關要件時,就可以向雇主要求資遣費。而資遣費的試算,政府單位已經貼心的幫我們設計好表格。只要填妥表格上的欄位,系統會自動幫您計算勞退新舊制資遣費的加總。
得到數據後,再與公司確認時,因心裡有底自然會比較放心也不容易因公司的片面說詞而感到害怕,進而減損自己的權利。
最後公民會客室提醒您,資遣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向勞工部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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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會客室預約電話:
02-2731-8866
資遣費試算表:
http://kmvc.mol.gov.tw/Trail_New/html/SeveranceP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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